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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10-10 阅读: 23

 

各分团委:

做好“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因此,请各分团委继续做好本学期的“推优”工作,始终把“推优”工作作为党组织交付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使命,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扎实推进,源源不断地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把推优工作落到实处。

2、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重心在大二年级(大一年级不在本学期推优工作范围内,大三年级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名额,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原推优名单基础上做适当增减)。请严格按照《推优实施细则》,对原有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继续保持其推优资格(无需再次上报),对于不符合推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将名单上报院团委。

3、推优过程中,请各班主任参与组织民主推荐。

4、分团委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一律不予上报。

5、经院团委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本次“推优”资格并备案,一年内不许再次作为“推优”对象。

6、 请各分团委务必于20131030日之前上报推优汇总名单及推优材料。

联系人:马华伟,   联系电话:81838897

特别说明:

本学期推优汇总的名单是在上学期推优汇总名单基础上进行增补(原表格请不要做任何修改,只需把增加的人员名单按顺序添加即可),汇总表可到花团锦簇群共享下载,按照最新修订的推优实施细则,推优比例要控制在班级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也就是班级新推选的名单加上原推选名单不能超过班级团支部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另建议本次推选各班级不要用满指标,可余下部分指标比例留作下学期推选,大三年级如有增补名单另行上报。

   本次“推优”工作,列入本学期“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请各分团委引起重视。

 

 

 

 

 

 

   共青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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